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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她不但不参加《爱情公寓》,还拒绝一切宣传活动。也可能跟剧组闹了什么矛盾。或者一些潜规则触及了她的底线。(理由:虽然她违约了,但没有被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追究责任可以看出。我从不认为一个公司是福利机构。如果被人违约了却没追究责任,它还有威信么。至于剧组强调观众么,只不过是吸引人气罢了。)有一点我很奇怪,到底是一个演员处于强势地位。还是整个剧组处于强势地位。李金铭虽然火了,但还不至于能够火到无视行业诚信耍横的程度。
这年头,真真假假的,谁对谁错没那么好判断的。(不存在永远的“敌人”。只要有共同利益,双方又有个台阶,她回归剧组也不是不可能的。就像《铁齿铜牙纪晓岚》中的小月一样。)
《爱情公寓2》不错,期待三早点出来。末尾的选择题有点蛋疼的。选B还是选D。(个人认为,不管选什么,曾都不会离开,只不过设悬念,赚取期待罢了。毕竟爱情公寓的主题是让每一个生活在里面的人获得一份完美的爱情。如果真的像结尾所设想的,断绝联系,孤独到老,跟这个主题就严重对立了。)
据说李金铭和公司毁约了,而金世佳则是去了日本留学,拍不成戏了,赵霁和金世佳的对手戏也就因此没了
电视剧《爱情公寓》策划伊始,剧组为打造长期品牌,确保原版人马定制多季《爱情公寓》系列剧及电影续集,由《爱情公寓》制作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主体与剧中女主角——李金铭签订为期三年的独家演艺经纪合约。(合约期为2008年6月—2011年6月)。
李金铭于2008年6月13日签约后,《爱情公寓》剧组为李金铭饰演的“陈美嘉”订制了最贴身的人物设定和剧本。
李金铭于2008年7月与《爱情公寓》摄剧组签演员聘用合同,明确承诺将配合出席各类《爱情公寓》宣传活动,包括新闻发布会,首映,献映等。
2009年初,(《爱情公寓》关机后)李金铭经纪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派李金铭以嘉宾主持身份参加安徽卫视综艺节目《周日我最大》节目的录制工作,以增加演艺机会,锻炼演艺水平,并提高曝光率。
2009年5月下旬《爱情公寓》确认播出。剧组为进一步提升李金铭的人气,邀请其演唱《爱情公寓》主题曲《爱的未来式》。同时策划了大量与主演相关的电视剧宣传和新闻发布活动。
2009年6月上旬,李金铭通过书面形式突然向其经纪公司——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表示,将单方面不再履行经纪代理合约。随后李金铭即火速擅自签约负责制作《周日我最大》的安徽某制作公司并担任长期主持,并公然拒绝参加一切《爱情公寓》后期一切媒体宣传工作,同时也拒绝演唱《爱》剧主题歌——《我的未来式》以及后续其他任何演艺工作。(包括《爱情公寓第二季》)
此后,剧组及经纪公司曾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尝试联系李金铭,要求其信守承诺,履行合同中的配合宣传义务,均遭到拒绝。另外,目前,李金铭已将常驻地从上海改为安徽合肥。
目前,《爱情公寓》摄制组及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将李金铭严重违约一事委托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法律诉讼事宜。并保留一切进一步追究李金铭个人及相关机构违约责任的权利。
《爱情公寓》其余六位主演在剧集播出期间参与了大量的媒体宣传和互动活动。
对此,《爱情公寓》剧组特别声明:
1)《爱情公寓》剧集的创作初衷之一,在于发掘和培养中国内地有潜力的新生代演员,给新人提供难能可贵的主演机会。七位主演的人气急速提升,与量身订制的制作方式密不可分。李金铭个人这种无视法律与合约,公然见利忘义,过河拆桥的短视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昔日团队成员的情感,也破坏了演员行业的整体诚信形象。
2)《爱情公寓》剧组与广大观众有完全一致的愿望,也希望第二季尽可能由原班演员出演。因此,《爱情公寓》剧组从未通过任何途经发布“封杀”李金铭出演爱情公寓第二季的信息,事实上剧组至今仍然欢迎李金铭理性回归,尽管希望十分渺茫,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也是剧组考虑再三,至今未对其提起法律诉讼的原因。李金铭的毁约行为属于主观故意的毁约行为,完全置广大《爱情公寓》观众对其厚爱和出演第二季的希望于不顾,这也令人非常寒心。
3)整个事件疑似是经过某人或某企业机构精心策划和预谋的,剧组及相关人士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4)不论前途有多么坎坷,《爱情公寓》全体主创人员将把观众的期许,鼓励和愿望作为最大的动力,不惜一切代价,坚持并完成《爱情公寓》第二季的制作,并呈现出比第一季更加精彩纷呈的爆笑故事。
OK,关于李金铭毁约和李金铭吧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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